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务员 >  招考信息 > 

2024年辽宁省法院系统招聘书记员1039人

2024-09-27  |  来源: 辽宁人事考试网

【导读】2024年辽宁省法院系统招聘书记员1039人。更多国考招考信息,备考干货,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辽宁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委托第三方招聘服务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039名

(二)职位设置详见《2024年辽宁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信息表》。

二、岗位职责

按照相关规定,在审判人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9月30日至2006年9月30日(含)期间出生〕;

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6.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持所在单位(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手续。

目前在辽宁省法院系统工作2年及以上的编外人员,报考所在法院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学历为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适用放宽年龄或学历条件的,只能报考所在法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招聘法院的职位;

7.父母或配偶担任招聘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等情形的;

8.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9.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 2024 年 9 月26 日 15:00 至10 月 11日 12:00 登录考试网(http://lnzhaopin.ikaowu.

com/)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于2024年 9 月 27日 9:00 至 10 月 13日 12:00进行,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考试网(http://lnzhaopin.ikaowu.com/)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者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对初审情况进行咨询。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上传照片。报考者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白底或蓝底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低于295像素,高度不低于413像素)。照片上传之前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保存,否则无法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

4.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即可登录考试网(http://lnzhaopin.ikaowu.com/)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3日18:00。考试费为每人每科50元,三科共150元,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若审查通过且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者,笔试准考证于2024 年 10 月19日9:00至10月22日 9:00 ,速录技能测试准考证于2024 年 10 月22日9:00至10月27日 9:00  登录考试网(http://lnzhaopin.

ikaowu.com/)自行打印(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温馨提示:请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及速录技能测试准考证,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辽宁省法院系统编制外人员适用放宽年龄或学历条件的,只能报考所在法院。

2.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当招聘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2开考比例时,将调整该职位招聘计划,调整的职位及招聘计划将在考试网(http://lnzhaopin.ikaowu.com/)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应当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取消的职位,对改报职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全省重点帮扶县和艰苦偏远地区(岫岩县、新宾县、桓仁县、义县、阜蒙县、彰武县、西丰县、北票市、凌源市、建平县、朝阳县、建昌县)不设开考比例。

5.报考者在报名至考试(笔试、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络方式畅通,因所留联络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五、笔试

(一)科目

笔试包括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基础知识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考察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庭审规则、公文写作知识等;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考察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笔试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基础知识成绩×70%+职业能力成绩×30%。

辽宁公考交流群

扫码查看 招考信息

金标尺

扫码进群 辽宁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