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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27人

2021-11-23  |  来源: 振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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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振兴区教育局、振兴区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幼儿园名称 岗位 数量
1 海华小学幼儿园 教师 4
保育员 2
2 接梨树小学幼儿园 教师 4
保育员 2
主厨 1
配厨 1
3 江海中心小学幼儿园 教师 4
保育员 2
4 丹东市第四幼儿园 教师 3
5 丹东市汤池镇中心幼儿园 教师 1
6 丹东市第八幼儿园 教师 3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十八周岁,辽宁省内户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司法纪律审查的,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具体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时间2021年11月-12月,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四、招聘流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振兴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zhenxing.gov.cn/)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00:00至2021年11月28日24:00。

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zxqyjzp2021@163.com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丹东市振兴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证书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5)荣誉证书扫描件;

(6)本人《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彩色扫描件。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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