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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丹东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357人

2021-12-17  |  来源: 丹东市教育局

【导读】2021年辽宁省丹东市公开招聘特岗教师357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辽宁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依据各县(市)实际需要,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教师3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0年12月26日(含)至2003年12月25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具体要求:

1、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招聘岗位要求有教学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学校或校外培训机构教学工作经历。教学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或聘用合同(聘用协议)。

3、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学工作经历和其它资格条件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6日(含)。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2、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相关信息,通过丹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 ddedu.dandong.gov.cn/)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和每个招聘步骤的安排以及进入下一个招聘步骤人选的公示等,以丹东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内容为准。因考生关注丹东市教育局官网信息不及时,导致错失各招聘环节的,由考生自负后果。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6日9:00至2021年12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教育局官网,点击“丹东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统一为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2、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原则上24小时之内网上审核完毕,网上审核时间截止到12月29日12:00。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网上审核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报名通过,须于2021年12月30日12:00前在丹东市教育局官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待查询到“您已经报名成功”方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关注丹东市教育局官网,按照通知时间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使用。过期不予打印。

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附件1)及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等相关材料。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自行按照报名程序要求报名。报名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2、除各县(市)农村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学科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1.5。当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解,应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需注意不能用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小学教育(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小学教育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四)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共1个考试科目,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为客观性和主观性结合的试题。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具体笔试时间以丹东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应聘人员要按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准考证号码等信息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提供辽事通健康码和行程码,笔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天后,应聘人员登录丹东市教育局官网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确定。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地点、时间关注丹东市教育局官网。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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