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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东学院招聘70人

2022-05-23  |  来源: 辽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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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工作经历应为实际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2年7月31及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elnu.edu.cn/)上统一发布。

本次招聘计划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2日早8时至2022年5月31日晚24时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招聘报名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3),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辽东学院人事处公开招聘邮箱rsc@el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学历-应聘材料”。

应聘者应聘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所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应聘者报名时应根据应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版,除基本信息汇总表外均需扫描为PDF格式文档,招聘报名表要提供WORD格式和签字后扫描的PDF格式两种):

1.个人资料

所有应聘人员应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个人简历、填写完整的招聘报名表和基本信息汇总表、学历证书扫描件(全学程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书)、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单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报名资格条件其他证明材料

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1)专业证明。国外学历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成绩单证明或毕业论文等符合专业要求证明;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生成绩单或毕业论文、研究方向证明等符合专业要求证明。

2)工作证明。需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缴费证明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两种证明材料。

3)党员证明。需提供由毕业学院、研究生院党委(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门盖章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应届生证明。需提供由毕业学院或研究生院加盖公章、注明毕业时间的在校生证明和成绩单证明。

5)学生干部证明。需提供毕业学院或校团委出具并盖章的证明材料,优秀学生干部证书。

6)语言能力证明。需提供语言能力证书扫描件。

7)职称资格证明。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聘用文件。

3.反映本人经历、特长和成果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或个人特长,自愿提供反映本人实践经历、任职履历、兴趣特长及学术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一般提供相关文件、成果证书、奖励证书、成果目录或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我校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个人资料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核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和规定方式提供招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eln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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