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6年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校园招聘4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结合铁东区中小学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实际情况,拟招聘事业编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且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2026届毕业生(院校参考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师范类专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2日(含)至2007年11月22日(含)期间出生);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2日(含)至2007年11月22日(含)期间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鞍山市铁东区教育局面向2026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七)考生需取得任教学科和学段符合报名岗位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证书;
(八)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日前,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考生违约,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九)考生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违反意识形态相关规定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委培生及在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2日9:00至2025年11月28日17:00时。
2.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5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8日17:00登录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lnanshantdjy/index.html#/index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底、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和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3.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对网上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9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于2025年11月29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考生可直接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由铁东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报名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电子版;
③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情况、获得的个人荣誉以及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
④加盖学校、院系公章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或《2026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表内要准确注明考生专业名称,专业名称要与毕业证一致);
⑤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2026届毕业生毕业成绩单》一份;
⑥2026届研究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
⑦考生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将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电子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不需上传此项;
⑧普通话证书原件扫描电子版,其中报名班主任岗位的需要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⑨考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关于该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的证明(附件5);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按系统要求逐项上传。
4.资格初审: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审核人员通过招聘报名平台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审查结果在招聘报名平台查询。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设开考比例,拟于2025年12月13日-15日在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北区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面试公告,公告将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tiedong.gov.cn/)公布。
(二)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需要在笔试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注重考察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全部为客观题。
3.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按照所报岗位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4.笔试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将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http://www.tiedong.gov.cn/)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通过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http://www.tiedong.gov.cn/)
面试工作将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7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3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模拟上课课节将由考官在公布的模拟上课教材中随机选取(详见附件4),面试前不再给考生留备课时间、不支持多媒体授课。
(四)确定拟聘人选
本次拟聘人选的确定采取定岗方式。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应聘者名单。总成绩并列者,取小数点后三位,仍同分者,根据面试考官打出的最高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等,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总成绩及岗位要求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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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6741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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