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已经结束。笔试成绩查询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10月20日13:00至10月26日24:00。
2.查询方式:
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笔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qzpta0.chinasyks.org.cn/cn_lnanshanzjzx/index.html#/index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2021年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规定,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三、现场资格审查
1.人选的确定
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报考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列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选。当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数量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时,则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列为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从报考该岗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不足1:2的,按递补后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具体要求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1)《2021年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2021年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获得境外学历的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等有关材料。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http://www.chsi.com.cn)。
(6)岗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7)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验岗位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2份。(报考岗位没有要求不需要提供)
(8)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2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须在体检时提供。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等分为2套,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并在《报名登记表》联系电话处填好联系电话2组,在考生(签字)处签好姓名。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7日
上午:9:00—11:00
报考各岗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资格审查地点: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鞍山市铁东区常青街18-1号)二楼会议室。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无故逾期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0月29日17:00前向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12-5880166
四、防疫要求
1.在现场资格审查日前14天内无辽宁省外居旅史的考生,进入一楼大厅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及“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扫码绿码方可进入。
2.在现场资格审查日前14天内有辽宁省外居旅史的考生,须持距审查当天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打印出来),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及“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扫码绿码方可进入。
3.如发现体温大于等于37.3℃的考生,须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大于等于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审查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4.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进行居家自我隔离医学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资格审查当天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及“辽事通健康码”(或“行程码”)扫码绿码方可进入。
5.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点击下载>>>
附件1: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式样)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
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原标题:2021年鞍山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anshan.gov.cn/html/RSJ/202110/0163469845647026.html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