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21年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安事务服务中心岗位笔试通知

2021-11-10  |  来源: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1年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安事务服务中心岗位笔试通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2021年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现将绥中县公安事务服务中心岗位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其他岗位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时间:

2021年11月14日9:00-11:00

二、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张近期免冠同版红底一寸照片(代领准考证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11月11日、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绥中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内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地点

绥中县利伟实验中学(绥中县体育场院内)。

四、相关要求

1.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通行大数据行程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考点要求主动配合防疫检查;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入场时要自觉接受身份核对和携带物品检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及离场时均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2.考生须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严禁将书籍,笔记、草纸以及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手机通讯、窃听、拍照、无线传输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设备,应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考生入场时应签到并确认考场和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上角备查。开考后,考生坐错考场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4.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纸等带出考场,不得损毁试卷、答题纸,否则按违纪处理。

5.不得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不得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疫情防控提示:

1、考生要严格遵守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笔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国务院通行大数据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3、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或“国务院通行大数据行程码”非绿码者,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可以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或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填写2021年绥中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并与笔试当天入场时提交。

附件:2021年绥中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

咨询电话:0429-6111011 0429-6111006

 

点击下载>>>

附件:疫情防疫承诺书.docx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9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绥中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安事务服务中心岗位笔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111/t20211109_1072873.html

辽宁公考交流群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进群 辽宁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