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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28人

2021-12-23  |  来源: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1年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28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全面加强医疗队伍建设,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经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批准,凌河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数量

锦州市凌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事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14名;

锦州市凌河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从事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14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辽宁省内户籍(如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不同,以户口为准,户籍取得时间须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单位统一安排;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7日至2003年12月2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四)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2月27日(含)前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的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

(五)具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锦州市凌河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职位信息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以及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三、报名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锦州市凌河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凌河区安富里62号)。

联系电话:15009898455

(四)相关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职位,不可兼报。

锦州市凌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锦州市凌河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现场报名,报名合格者进入资格、资历审查阶段。

四、资格、资历审查相关要求

(一)人选确定:参加资格、资历审查的人选为报名合格人员。

(二)审查内容:按照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经历、任职资历、毕业后受奖等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资历审查打分,满分10分。

五、报名和资格、资历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如有学位证书,可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6.《锦州市凌河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7.如果是党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入党材料或缴费证明);

8.如有工作经历,请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9.如有医学类资格证书,请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如毕业后有受奖励情况,请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资历审查将同时进行,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及资格、资历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

按照资格、资历审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职位招聘人数的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个资格、资历审查人选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报名人数及资格、资历审查合格人员未达到开考比例人数时,按资格、资历审查合格人数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