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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招聘21人

2024-05-14  |  来源: 明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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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转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明确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人社发〔2016〕69号)等规定,经本溪市明山区委、区政府同意,本溪市明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满18周岁;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4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师范专业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等其他材料,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如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确属发证部门延期发证等非应聘人员原因,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考试合格和延期发证证明,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再办理聘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我市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三、招聘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24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具体招聘计划、招聘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gshan.gov.cn/)。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携带已填写的《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2),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的照片一致)。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进行报名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进行报名。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附件6),及上述材料复印件。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7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3.报名地点

本溪市明山区政府办公大楼西侧一楼大厅(辽宁省本溪市滨河北路1678号)。

4.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需缴纳考试费50元人民币(现金),在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进行缴费确认。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人员需在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考试部门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缴费期间到考试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联系电话:

024-44586009(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4-43887252(明山区教育局)

024-42127012(明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当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并延伸到上岗后,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手续办理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并自行解决与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相关事宜,若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8.报考专业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2016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5)。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教育岗位:教育学、心理学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非教育岗: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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