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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鞍山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48人

2021-10-26  |  来源: 鞍山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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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鞍山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工作指导意见》(鞍卫发【2019】7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三)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者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鞍山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招聘公告附件1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

鞍山市中心医院(铁东院区):机关9号楼三楼人事科

(三)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可通过鞍山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鞍山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招聘公告附件2查询。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带二维码的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按岗位的具体条件,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三张同版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如出现纠纷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将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可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确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研究确定,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采取信息化方式进行手机考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当天公布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1:2的比例入围面试。如某一岗位未达1:2比例要求,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可全部参加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此岗位的下一位考生可递补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汇总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进入试用期考核前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体检人选。对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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