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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阳灯塔市卫健系统人才引进25人

2022-04-27  |  来源: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2年辽阳灯塔市卫健系统人才引进25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灯塔市卫健系统人才结构,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防疫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全国医学类院校(学院)为灯塔市卫健系统引进25名全日制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引进岗位代码

引进岗位

引进单位名称

引进计划人数

引进条件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

本科阶段学历要求

本科阶段学位要求

其他

01

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一)

灯塔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3

预防医学

临床医学

中医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药学

公共事业管理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学士学位及以上

日常工作需要经常从事一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适合男性。

02

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二)

2

 

03

理化微生物检验室工作人员

灯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

卫生检验与检疫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实验技术

 

04

卫生监测工作人员

8

基础医学类
临床医学类
预防医学
中西医临床医学
药学
中药学
公共事业管理

一线监测工作,适合男性

05

计划免疫工作人员

4

 

06

病媒生物消毒工作人员

3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招募对象为医学类院校(学院)的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专业要求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所报岗位任职要求;

3.具有职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毕业时间:择业期内(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

6.辽阳地区卫生系统正式在编人员(含已公示拟引进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注意事项※

1.要求报考人员学历、学位相互对应。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2022年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2022年7月毕业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引进。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5月20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下载《2022年灯塔市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附以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2寸近期未经加工彩色证件照,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rcyj@163.com。

2.资格审查。5月25日前以邮件形式回复资格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复核。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面试拟于2022年6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根据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用两轮面试还是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人数与专业岗位数比例超过4:1时,即采用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通过首轮结构化面试,按照引进人才数与引进专业岗位人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确定拟引进人员;如引进人数与引进专业岗位数之比不足4:1时,则采用一轮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22年灯塔市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2020、2021届毕业生携带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及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协议书、学籍证明等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

④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另需携带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3)现场签约

以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现场签约环节结束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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