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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辽宁省丹东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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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丹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辅警)169人,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两类,具体岗位及方向等需详见《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辅警)招聘岗位信息表》(附后)。

二、招聘性质:

招聘的辅警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公司派遣制,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加分条件

部队复转军人或者警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被解聘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吸毒史或精神病史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9日公告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24:00结束。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到丹东警察官方网站内“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准考证。并随时关注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一栏中“进群”的通知,第一时间扫描本人报考岗位的微信二维码,加入到对应的群中。

(二)笔试

网上已报名并通过审核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于2021年12月3日以后登录丹东警察官方网站内“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中“通知公告”一栏查询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群内也将同时发布通知和要求。

1.笔试内容

勤务辅警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文职辅警参加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2.笔试要求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通过丹东警察官方网站内“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中“结果查询”一栏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和排名。

(三)体能测评: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者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评,最后一名入围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体能测评。考生于笔试结束后随时登录丹东警察官方网站内“丹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中“通知公告”一栏查询体能测评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群内也将同时发布通知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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