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职/招警 >  招考信息 > 

2023年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20人

2023-02-22  |  来源: 葫芦岛消防

【导读】2023年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2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葫芦岛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实战打赢能力,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灭火战斗岗位20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身高在165cm以上,视力在4.6以上,无面颈部文身,着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能超过3cm的文身,无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无重度平跖足。

(二)公开招聘岗位条件

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含)以上、年龄25岁以下,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以及相关辅助性工作。

在同等条件下,部队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未受过部队处分或地方公安处理且获得三等功(含)以上的优先招录,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支队的整体工作安排。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8)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5日8时至2023年3月31日8时

 2、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向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个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详单见后)并上报至(duiwuduchake@163.com)邮箱,报名人员将个人证明材料打包至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格式统一修改为(姓名+个人电话号码),待电话通知后参加面试。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个人证明材料详单: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下载件)。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4)优先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AOPA证书、国家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高级技工证书等相关专业原件扫描件)。

5)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招考办将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要求的条件,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退役士兵证、学历情况等证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三)入职考核

1、体能测试

科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单科满分100分,体能测试总分为四个科目的平均分,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均有资格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四)

体检和心理健康检测

1、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者自理,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心理健康检测

专职招考办组织体能素质测试通过的所聘岗位的考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心理健康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心理健康检测或心理健康检测未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心理健康检测人员,心理健康检测费用由参加检测者自理。

辽宁公考交流群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进群 辽宁公考交流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