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辽宁省大连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8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充实检察院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大连市检察机关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大连市检察机关本次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8人,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度大连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2.负责案件受理、审查、侦查、宣告等过程通知、送达、联络等事务性工作;
3.负责案件材料的接收、录入、以及案卷的装订、保管和归档;
4.负责法律文书的校对、印制、收发、送达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5.完成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6.完成本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不低于100字/分钟且准确率不低于95%,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操作;
5.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报考时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6年12月13日至2003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其中,目前正在大连市检察机关工作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在大连市检察机关连续工作10年(含)以上的,年龄不受限制;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检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工资标准
年工资标准为人均7.2万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费一金、年底考核合格后绩效奖金和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管理费等)。新招聘的书记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学历证明(学历证书照片、学位证书照片、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照片等相关资料)。报考者可在2021年12月13日9时至12月17日24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43),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半年内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单色背景,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机关将在报名网站对报考者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查,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者可于2021年12月13日9时至12月18日12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审查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机关咨询。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查通过的报考者,于2021年12月25日8时至12月29日8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